2021年走私罪怎么定罪量刑?如何区分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

律师界 次浏览2020-12-07
  我国对于走私的现象是严厉打击的,并且其处罚的力度是非常的强;甚至严重的走私是要被判处死刑的。走私的方式有很多的种,而且走私的对
  我国对于走私的现象是严厉打击的,并且其处罚的力度是非常的强;甚至严重的走私是要被判处死刑的。走私的方式有很多的种,而且走私的对象也是非常多的,主要是一些高回报的物品。那么走私的行为方式包括哪些?2021年走私罪怎么定罪量刑?下面就让一法通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走私犯罪的行为方式包括哪些?

2021年走私罪怎么定罪量刑?如何区分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

  走私行为共有通关走私、绕关走私、后续走私、间接走私、准走私等。

  通关走私是指通过设立海关的进出口口岸,以隐蔽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偷运应税、禁止或限制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行为。

  绕关走私是指不经过国家开放的进出口岸和准许进出境的国境、孔道而非法携运应税、禁止和限制货物或物品进出境的行为。

  后续走私是指未经海关许可,擅自销售保税货物或特定减免税货物进行牟利的行为。

  间接走私是指违反海关法规,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行为,以及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行为。

  准走私是指直接向走私人收购走私货物、物品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的行为。

  2021年走私罪怎么定罪量刑?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如何区分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

  一、走私罪是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管理,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具体罪名有: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废物罪。其中分为两种,一种是偷逃应缴税款的,就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起刑点是个人5万,单位25万;另一种行为是违反国家禁止性管理的,是除第一种以外的其他罪名,这个起刑点各不相同,比如毒品,没有要求,文物要是三级以上,淫秽物品根据品种不同区分,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也是根据品种,枪支区分军用和民用等等,具体可以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对走私罪的司法解释。

  走私罪中还有两种特殊情况,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 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罪名和起刑点与上文所说相同。可见刑法相关条款及相关司法解释。

  二、走私行为也分两种,一种是不构成走私罪的走私行为,就是没有达到起刑点,可以表述为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管理,情节不严重的行为;另一种是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限制性管理的行为,这种行为走私的对象是非刑法规定的走私罪客体,比如国家对某些商品进境设立许可证制度,为了进口,当事人伪报品名逃证,如没有逃税的话,则不构成走私犯罪,仅仅做走私行为处理。可见《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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