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维权敲诈金额近千万 2020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

律师界 次浏览2020-06-10
  杭州警方日前打掉一个以维权为名对多家超市及其供货商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23名团伙成员,初步估算涉案金额近
  杭州警方日前打掉一个以“维权”为名对多家超市及其供货商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23名团伙成员,初步估算涉案金额近1000万元。
借维权敲诈金额近千万 2020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

  4月中旬,杭州下城区警方接到向某大型超市供货的食品供应商陈先生报警,称多次被一伙人敲诈,2017年以来已赔了近20万元。此前因无确切证据,又担心影响声誉,一直忍气吞声,直到最近对方拿着一款糕点到超市索赔,而这款糕点他只向另一家超市供货。

  警方调查发现,杭州及周边有20余家超市和数家食品厂遭遇过这伙人“维权”,其团伙成员来自甘肃天水,2017年起频繁在多家商超借“打假”名义敲诈勒索。他们通过购买快到保质期的食品,带回家放到过期后夹带进超市重新购买;涂抹、擦除商品生产日期,抽走或调换合格证;拆开包装后放置头发、小虫等手段向商家索赔,还以过生日、过节、老板开店等名义要求超市、供货商发红包、送烟酒。5月28日,警方组织抓捕,该团伙2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并搜出大量账本、工资表、公章等。在其办公地点,警方发现《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多本法律书籍。据为首的吴某平交代,团伙每天会组织学习,研究、背诵与消费索赔有关的法条。

  2020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五条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六条 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 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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