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响应由一级调整为三级意味什么?法律如何规定?

律师界 次浏览2020-03-11
  从2020年2月23日24时起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什么?  突发公共卫
  从2020年2月23日24时起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什么?

应急响应由一级调整为三级意味什么?法律如何规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本次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就属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哪几类?

  根据事件的成因和性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分为:

  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新发传染性疾病、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核事故和放射事故、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事件、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疾病流行、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有哪些?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有以下情形的都是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我省在内2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我省在内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我省,并有扩散趋势;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在我省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州。

  (4)霍乱在1个市州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疫情波及2个以上市州,并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我省,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1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1次发生急性职业病中毒50人以上;死亡5例以上。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省人员感染或死亡。

  (13)省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4例,流行范围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19例;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

  (3)霍乱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市州所在城市首次发生。

  (4)1周内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1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含100人);中毒人员在100人以内,死亡1—9例。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性不良反应和接种事件。

  (8)1次发生急性职业病中毒10—49人;死亡4人以下。

  (9)市州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腺鼠疫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9例。

  (2)霍乱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3)1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1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县市区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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