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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律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首先需要看双方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时间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双方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那么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关系,在离婚时即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也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双方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时间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双方只是同居关系,如果仅仅是不想在一起生活,分开即可。如果是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或者是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等有争议,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 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 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全部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