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投毒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界 次浏览2020-09-03
  在实践中,投毒行为是严重的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因其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可估量,如果行为人实施了偷渡行为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在实践中,投毒行为是严重的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因其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可估量,如果行为人实施了偷渡行为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可能会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那么刑法上什么是投毒罪,投毒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如何认定投毒罪?

投毒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投毒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投毒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本条增加了投毒这种行为方式。对投毒行为直接适用本条之规定。故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毒罪的既遂。如果已经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则应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罚。

  (二)投毒罪与以投毒为手段的行为的区别

  不论在何种场合投毒,投毒行为的具体指向如何,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引起不特定多人或者不特定多禽畜中毒伤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应以投毒罪论处。如果投毒行为只是指向特定的个人、特定个人家庭饲养的禽畜、承包的鱼塘等,并有意识地将损害结果限制在这个局部范围内,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定投毒罪。应根据实际情况,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如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

  (三)投毒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

  如果行为人违反毒害性物品管理规定,也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但这种罪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的重大事故,且只能由过失构成;而投毒罪则不受这个范围的限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四)投毒罪与环境污染行为的界限

  环境污染,是指工厂、企业、事业和科研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任意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民健康,破坏自然资源,在规定的期限内能治理而不治理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危害后果,有时虽与投毒罪相似,但行为产生的原因和表现形式,与投毒罪是不同的。

  投毒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投毒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投毒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目前我们国家的刑法中不再用投毒罪这个名称了。2002年时两高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该罪名。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必须是投放的危险物质足以危害社会不特定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才可以比如:一是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二是将毒物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三是在一些公共场所释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如果只是将毒物投放于特定人食用的物品中,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而不会是投放危险物质罪。

  另外,该罪属于危险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且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可以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了。

  投毒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投毒罪的量刑标准是:

  (一)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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