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办理停薪留职?职公司强制员工停薪留职怎么办?

律师界 次浏览2020-04-23
  被雇佣者因为身体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长期为企业效力或者需要长期,这时,为了双方利益均能得到更好实现,双方通常会选择办理停薪留职
  被雇佣者因为身体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长期为企业效力或者需要长期,这时,为了双方利益均能得到更好实现,双方通常会选择办理停薪留职,既保障被雇佣者在休整结束后有处可去,又为企业节省了工资开销。那么停薪留职人员要签劳动合同吗?停薪留职手续办理流程?公司强制员工停薪留职怎么办?一法通网小编此问题为大家总结了以下内容。

  停薪留职人员要签劳动合同吗?

应该如何办理停薪留职?职公司强制员工停薪留职怎么办?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停薪留职合同是指职工为了在一定期限内脱离原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在停薪留职合同中,劳动者继续保留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停止对劳动者工资的发放。根据劳动部颁发《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劳动部劳部发的文件规定,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而职工又愿意到其它单位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可以变更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不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停薪留职人员若进新单位工作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由此可见,既然受雇佣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当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进入新单位则需要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禁止员工有两个以上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能影响前一份劳动合同的履行。即在员工停薪留职或者内退后劳动关系应当保留,双方应当对社会保险等问题进行约定,此时劳动者前往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向新雇主说明情况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停薪留职手续办理流程?

应该如何办理停薪留职?职公司强制员工停薪留职怎么办?

  1、职工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并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如果作了停薪留职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做处理。

  2、停薪留职协议书的内容有:

  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纳费用的职工可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前即未办理复工手续,又未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企业待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可按自行离职处理,并发给离职证明书;停薪留职期限,由企业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与职工具体商定。

  根据《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

  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该合同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其内容包括:停薪留职的时间、其间的工龄计算、是否继续享受劳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职人员是否应定期向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期间职工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此合同需由职工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后双方协商签订。职工作了停薪留职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做处理。签订该合同的劳动者继续保留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停止对劳动者工资的发放。

  公司强制员工停薪留职怎么办?

  公司强迫员工停薪留职是一种变相苛扣的行为,在用人单位苛扣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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