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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律师依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的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企业职工晚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婚假涉及到请假期间和工资待遇问题。贵司可以给予请婚假的职工八至十天的婚假。在婚假期间,应当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
在程序上,请职工提出申请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法律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此外,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需要注意的是: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相关知识:
晚婚假天数
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具体见《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
注意:晚婚假天数规定应按最新文件
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