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生遭司机猥亵 最新猥亵罪的立案标准2019

律师界 次浏览2019-07-03
7月1日,有安徽六安网友称坐出租车时,司机一直和她闲聊,还摸她大腿。涉事女生称她是高中生,今年复读一年,刚高三毕业,上车后司机一直和她聊天,随后时不时摸她大腿,她很害怕不敢反抗,称自己要去超市买东西就下车了。现场视频显示,司机一边叮嘱女生要加油选好专业,选个好专业哈,不要选那教师,你看那穷教师”。警方通报,已联系到当事人,警方已介入调
  据安徽省霍邱县公安局通报,7月2日上午,六安本地相关媒体网站发布一条为“可恶,实拍六安女生在霍邱坐出租车被男司机摸大腿。”的信息,引起广大网民的关注。案发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介入调查。

女学生遭司机猥亵 最新猥亵罪的立案标准2019

  7月2日中午13时30分已将违法行为人陈某辉(男,47岁,新店镇人),抓获归案。陈某辉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9最新猥亵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建议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2、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3、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4、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强制猥亵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

  根据刑法第237第3款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二、猥亵罪与一般猥亵区别

  1、要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妇女儿童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3、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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