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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兆成律师介绍,2020年1月3日,他们正式将《新晃侗族自治县工伤认定申请表》、《律师代理意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递交给被害人邓世平老师生前所在单位——新晃县第一中学。
周兆成律师称,本案中被害人邓世平在工作中受到暴力伤害,与其在学校负责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时严格监督工程质量,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坚决抵制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被害人邓世平近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有充分的事实及法律依据。
1月7日,新晃县第一中学代为向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邓世平老师工伤(工亡)申请。1月20日,新晃县人社局予以受理。
周兆成律师介绍,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被害人邓世平老师工伤(工亡)申请》后,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具体赔偿标准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月4日,新晃县人社局作出晃人社工认字(2020)1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随后新晃县人社局已积极协调银行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共计88万拨付到位。
邓世平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介绍,去年底,他曾经打算就被告人杜少平、罗光忠16年前残害邓世平老师的犯罪行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争取要给被害人家属民事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从而维护被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
但是,被害人邓世平老师之子邓蓝冰表示,他们全家经过慎重的考虑,决定全面放弃民事赔偿,不仅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且也要放弃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我们全家唯一诉求就是希望严惩杀人凶手。”邓蓝冰说,“我们无论获得多少民事赔偿,都无法弥补我父亲早已逝去的生命,所以我们全家经过理性、慎重的考虑后,作为邓世平的近亲属,我们希望以全面放弃‘赔偿的方式’,全力支持中央的扫黑除恶伟大行动,同时为湖南各级司法机关从快、从重、从严的处理案件扫清一切障碍!”
周兆成律师表示,作为本案的代理律师,他也意识到如果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为了核定损失,审理和执行时间会延长,而如果被害人家属将刑事诉求作为唯一的诉求,的确有利于法院尽快审结案件。
“我们不要赔偿,只希望严惩凶手,因为每一个正义的人,都绝对不能让英雄邓世平老师鲜血白流!我们要让16年前,犯下的滔天罪行,制造‘操场埋尸’这一惨绝人寰血案的黑恶势力以及背后的保护伞付出代价!”周兆成律师表示,他尊重被害人邓世平老师近亲属的意愿,最终放弃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