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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律师嫌疑人张某在派出所内接受调查。警方供图 办案民警介绍,4月8日14时许,北京铁路公安处丰台站派出所得到线索,一名涉嫌合同诈骗被网上通缉的在逃男子藏匿在朝阳区某公寓内,民警到现场将其控制。
警方调查发现,2010年4月,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包头人周某。张某自称是知名导演,能帮助做生意的周某从境外融资1亿元,且可无息使用资金3年。
2010年4月12日,周某与张某在自己的公司签订了融资协议,并陆续汇给张某引资费用147.1万元。汇款后,周某不仅没得到张某的境外融资,还无法联系到张某。2017年,周某报警,后张某被包头市警方网上通缉。
张某供述,2018年以来,他一直在北京居住。因为知道自己被网上通缉,在北京需要用身份证件时,他一直报用的是一个和他同龄、同姓的北京人身份证号码。据他讲,与他同龄、同姓的北京人曾是他的同事,所以他知道对方的信息。
目前,嫌疑人张某被包头市警方接回处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来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自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百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度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由此可见,一般被诈骗三千元即可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知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道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内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容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按照上述规定,个人诈骗300万元,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一)数额较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1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0元-10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