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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律师消息称,近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萍(女,25岁)。经审查查明:3月20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萍因债务纠纷在其出租屋内将被害人罗某某杀死。3月23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媒体此前报道,李某萍和罗某某同在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李某萍为护士,罗某某为该院脊柱骨病外科副主任医师(副教授)。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微信公号“平安玉州 和谐家园”3月24日在通报该案时称,3月20日,玉林城区发生一起命案,受害者是一男性。警方快速开展侦查,于3月23日凌晨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女,25岁)。经审讯,李某对因债务原因作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因为债务纠纷杀人的所判的刑罚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故意杀人的基准量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只有当情节比较轻微时,才会在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幅度内判刑。
故意杀人的概念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1)认识因素有所不同,直接故意包括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两种情况,间接故意只有明知可能一种情形;
(2)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明显不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即听之任之、满不在乎,容认、同意危害结果的发生;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希望结果发生或明知道必然发生的情况下放任结果发生。
(3)特定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对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之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同;
(4)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大于间接故意。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因为债务纠纷杀人的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的范畴,因此将会被以故意杀人的罪名进行惩罚。所受的惩罚将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所造成的后果进行判决。故意杀人是一种非常不理智的行为,性质也是极其恶劣的,发生纠纷一定要寻求法律的帮助,不能轻举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