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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完成
目前有930万贫困人口乔迁新居,走出了大山和自然条件恶劣的地方,有920万人通过搬迁实现脱贫,各地工作重心已从工程建设全面转向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十三五”期间,我国计划对约1000万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目前,全国22个省(区、市)已建成集中安置区3.9万个,建成安置住房260多万套。
搬迁补助标准
补助方式按人补助。建档立卡户补助标准:建房费人均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0.6万元,但建档立卡户建房补助和奖励资金不得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建房成本,自筹资金原则上户均不得超过1万元。同步搬迁户(非建档立卡户)户均补助不低于1.5万元。
另外,不同的省市之间其补助标准也有差异。比如贵州绥阳,“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实行差别化补助和奖励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等等。
后续扶持措施全面落实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林草局等12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而《通知》中的部分措施值得农民朋友关注。
1、在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面:
(1)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大型城镇安置区及配套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体规划、一体建设;
(2)聚焦大型安置区配套教育、医疗设施等短板,在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对搬迁任务重的省份予以倾斜支持;
(3)在分配教育领域相关资金时,对搬迁任务重的省份予以倾斜支持。
2、在加强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方面:
(1)开展就业帮扶,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健全安置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对万人以上大型安置区开展专项帮扶,开展针对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
(2)加大东部地区职业院校面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招生计划投放力度;
(3)引导农产品加工产能向安置区周边聚集,将有条件的安置区纳入产业园体系,推动搬迁户与带贫主体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4)鼓励搬迁群众通过创办网店、参与快递物流等方式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5)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等机制作用,援建一批劳动密集型扶贫车间,在安置区因地制宜设置一批扶贫公益性岗位;
(6)广泛吸纳搬迁群众参与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3、在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方面:
(1)有序推进旧房拆除和旧宅基地复垦整治、安置住房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各项工作;
(2)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
(3)支持搬迁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因地制宜培育发展产业。
以上就是“十三五”易地搬迁政策等内容介绍。总的来说,易地搬迁政策的内容,易地搬迁在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过程中,要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大对搬迁群众发展生产和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另外,还要注重后续保障政策,确保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