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
电话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律师据重庆渝北消防支队通报,昨天下午17时40分许,重庆加州花园小区一楼房发生火灾。火已被扑灭,暂无人员伤亡。初步核查,火灾从小区A4幢第2层一居民房阳台起火,火苗成立体状燃烧,引燃外墙保温层及雨棚,蔓延至第30层阳台并窜至部分居民房屋内。火灾具体原因正进一步调查中。
1月1日下午,重庆渝北区加州花园小区突发火灾。据居民蒋先生提供的视频显示,一栋二三十层的居民楼已完全被大火点燃,火势很大,弥漫着滚滚浓烟,现场传来居民的尖叫和消防车警报声。在另一段视频中,记者看到有数十名群众正在合力挪动小区消防通道旁的私家车,现场有人称有十多辆消防车已经堵在路口。
昨天19时55分,@重庆消防发布通报,2020年1月1日16时55分,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渝北区加州花园A4栋2楼住宅建筑外立面着火。先后调派7个支队,10个中队,38辆消防车,197名指站员赶赴现场处置。截止目前,明火已基本扑灭,暂无人员伤亡。
20时05分,@中国消防发布通报称,在重庆渝北区加州花园A4栋一高层住宅楼发生的这起火灾,楼房的2至30层外阳台不同程度过火,主要燃烧物质为阳台杂物、雨棚。
根据我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