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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律师据应急管理部官方微博消息,12月17日1时30分许,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广隆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接报后,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副部长付建华、尚勇第一时间到部指挥中心调度指导救援工作,视频连线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消防和救援现场,要求全力以赴搜救失联人员,科学安全施救,确保救援人员安全;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惩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将事故情况在全国通报,督促各地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应急管理部已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开展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事故发生后,贵州省政府和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煤监局、能源局、公安厅、卫健委等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黔西南州矿山救护队、六枝矿山救护队、盘江救护队82人携8辆救援车辆、1台指挥车及相关救援装备,当地消防救援队伍出动18人、6台车,已抵达现场开展救援。
经初步核实,当班井下作业人员23人,7人安全升井。截至12月17日9时,经全力搜救,14人死亡,2人被困。
据天眼查资料显示,安龙县广隆煤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7日,该公司法人为许万平,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原煤的开采及销售,以及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012年3月23日,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安龙县广隆煤矿有限公司无照生产经营原煤,同年5月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
界面新闻从一份《2019年第一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及人员名单》中获悉,贵州省安龙县同煤有限公司安龙县戈塘镇广隆煤矿曾因检查中发现该矿井下存在隐蔽工作面,采用临时密闭逃避监管,通风系统不完善问题,被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纳入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其纳入理由是“采取隐蔽、欺骗方式 逃避安全监管监察”。
2019年7月8日,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2019年第15次公告,公告全省30万吨/年以下有序退出煤矿明细及安全责任清单,煤矿有序退出期间其主要负责人和所在地安全监管主体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防范职责,严防煤矿事故发生。安龙县同煤集团的广隆煤矿就位列其中。
此外,界面新闻搜索公开资料发现,安龙县广隆煤矿曾因污染问题,被人大代表提议监督。据人民网报道,2011年6月,安龙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开展作风整治,全县机关作风建设整改成效明显,县环保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就人大代表提出的污染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就包括戈塘广隆煤矿环境污染。
据当地媒体“亮点黔西南”报道,2018年4月,安龙县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到了包括广隆煤矿在内的数家工厂进行检查。
检查组的整改意见里写道:针对两条河流的污染情况,要采取治河先治矿的措施,加强对采矿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监管力度,对不按环保要求进行采矿的要严厉处罚。但报道中未披露对广隆煤矿的具体检查结果。
此外,据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曾因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等原因收到64起诉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