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迫9名学生交往 21岁宁夏男子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捕

律师界 次浏览2019-08-21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警方通报破获了一起“校霸”案,嫌疑人被指以“找对象”为名强行与9名中学女生交往。
  近期,彭阳县公安局扫黑办在核查涉黑涉恶线索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虎自2018年以来逞强耍横,寻求精神刺激,在彭阳县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职业中学等学校,通过QQ、微信、快手等通讯软件结识未成年女学生,采取欺骗、恐吓、滋扰等手段要求与其找对象,并随意殴打未成年学生,致使多名学生心理形成恐惧感,有的不能安心上学、有的不敢到学校上课、甚至有些因害怕辍学,严重侵害了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学习生活,严重扰乱了校园周边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
逼迫9名学生交往 21岁宁夏男子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捕

  案发后,彭阳县公安局扫黑办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展开侦查,2019年8月9日,经彭阳县检察院批准,将犯罪嫌疑人张某虎依法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强迫女学生与其找对象

  自2017年开始,张某虎以“找对象”为名强行与彭阳县职业中学、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9名女学生交往,起初不答应的,张某虎便实施恐吓、滋扰、殴打等方式逼迫女学生与其“找对象”。

  3名女生被扇耳光,2名女生迫于压力辍学回家,多名女生由于张某虎的骚扰,由家长护送上学或改变上学路线,严重影响了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学习环境。

  张某虎与未成年女生找对象期间,多次发送暗示性语言,企图与未成年女生发生性关系,在遭到拒绝或提出分手后,便发消息辱骂、恐吓受害人,甚至多名家长也遭受到了张某虎的威胁,张某虎的恶劣行为严重影响了彭阳县校园周边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暴力殴打在校学生

  张某虎将在校学生结识为“兄弟”,用于“保护”其所找的“对象”,并在学生中树立“大哥”地位,多次为其“兄弟”“出头”、“摆事”,威胁、恐吓、殴打未成年学生,造成多名未成年学生心理形成恐惧感,有的不能安心上学,有的不敢到学校上学,甚至有些辍学。

  2019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寻衅滋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下一步,彭阳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护校”行动力度,严厉打击扰乱校园公共秩序、侵害校园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保护校园和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未成年学生在遇到此类校园侵害时,一定不要惊慌,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反映情况,同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为学生维护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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