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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疗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自主确定。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
如果用人单位所在省市对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有规定的,用人单位制定具体支付标准的时候应当从其规定。
1、如果是工伤的话建议申请工伤鉴定然后按照工伤待遇享受;
2、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
3、工伤的待遇要比病假的待遇高,所以单位不想麻烦只想简单支付病假工资。
区别在于停工留薪待遇方面,和医疗费报销方面。工伤期间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停工留薪期间,享受原工资待遇不变。病假医疗期间,医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比工伤医疗费报销少。病假停工留薪期,按照伤者职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享受不同的病假工资,但最多达到百分之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