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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一、写欠条时应该写几份
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欠条必须要一式两份,一般情况下欠条只需要一份,也就是债权人持有就可以了,不过如果行为人要写两份欠条也是可以的。
二、欠条应该怎么写
除了字迹清淅,纸张完整外,欠条本身一定要说明欠款原因、欠款人的姓名、欠款金额、币种,如果是有利息的还要注明利息的计算方式。大额借款需要担保的,还要要求担保人签名盖章,然后经欠款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一)欠条写作要注意以下事项:
1、欠条是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凭据,所以在写欠条时不可潦草从事,同时欠条要好好保存,以防丢失。
2、欠条务必要字迹清晰,不可涂改。若不得不改动的,则需由改动方在改动处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
3、欠条上面的钱款数字尽量包含大写和小写两种。
4、要注意欠条与借条有所不同,欠条适用范围比借条要广泛,借条约定的事项表明的债权债务关系比欠条要更为清楚、明确。
(二)欠条包括哪些内容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借给什么人或什么单位多少钱或者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并同时写清楚签订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在民间债权债务纠纷中,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给法院的证据中往往只有一份“欠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欠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具体来说,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写清出借人以及欠款人的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欠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亲戚间的称谓或者写成小名甚至外号等等,万一欠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欠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另外,借条的内容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二)欠款利率一定要写入欠条中
很多人误以为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而《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欠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还款期限要在欠条中体现
欠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打欠条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欠款人逾期不归还欠款的,出借人应当在欠款到期后两年内向欠款人主张权利。
书写欠条时表达要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即向法院申请保护其权利的期限,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
欠条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还款日期开始之后3年内。
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3年内,有催讨的自最后一次催告后次日起算。
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话,如果他没有还款,那么你可以去法院申请执行。
但是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你就要经常要求其还款,这里要注意你最好要有证人可以证明你去催他还款过,带个人一起什么的都行,这样可以把诉讼时效后延,而且即使到法院你也可以多一个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