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带货被控违规广告 变相做“隐性广告”

律师界 次浏览2019-06-28
网络直播已经是国内颇为吸金的产业,在主播与用户消费者之间,除了打赏、刷礼物之外,还有网红带货也是一大产业链,很多知名网红的带货能力都不输明星,有网红带货被控违规,对此,执法部门要求加强对产品广告植入的管理。
  在现代,网络直播不但受观众欢迎,同时也是企业、商家想要开掘的渠道,因为有庞大的用户群,所谓的网红带货,实际就是依靠网红的人气、影响力,向粉丝群体种草,这类网红通常会与企业或商家签订一份协议,为他们公司带货,公司给予报酬,而网红带货在现今已经不算罕见了。

网红带货被控违规广告 变相做“隐性广告”

  26日报道,瑞士消费者保护组织近日首次向瑞士公平委员会投诉瑞士多名知名网红,指控他们在社交媒体网站上变相做“隐性广告”,要求德国政府制定严格法律进行规范。

  报道称,被瑞士消费者保护组织盯上的知名网红,包括瑞士球王费德勒、冬奥会单板滑雪冠军波德拉德契科夫等。该组织在声明中表示,费德勒在一个视频里展示他的服装供应商的商标;德拉德契科夫则在一家服装店门口进行自拍;女主持人洪齐克感谢数家商店的支持;时尚网红楚米切娃更是直接推销珠宝……

  该组织认为,这些网红都与品牌签有广告合同,有些甚至是由管理团队操作,显然是在做广告。

  根据目前瑞士的《反不公平竞争法》等法规,广告需被明确标注,但却没说明具体该怎么做,也没惩罚措施。瑞士消费者保护组织要求政府对此进行严格法律规范,加强对产品广告植入和社交网络隐性广告的管理。该组织还提出具体措施,比如在社交媒体上的广告需使用特殊的标签、不同的字体与排版等。

  什么是隐性广告

  “植入式广告”(Product Placement),是指,把产品及其服务具有代表性的视听品牌符号融入影视或舞台作品中的一种广告方式,给观众留下相当的印象,以达到营销目的。“植入式广告”是随着电影、电视、游戏等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广告形式,它是指在影视剧情、游戏中刻意插入商家的产品或服务,以达到潜移默化的宣传效果。由于受众对广告有天生的抵触心理,把商品融入这些娱乐方式的做法往往比硬性推销的效果好得多。

  置入目标消费者的无意识置入式广告的营销美学内涵就是通过以置入的形式、用背景等周边信息和符号体系等来起作用,而不是象通常的广告通过产品功能、产品中心信息或产品物理结构来起作用。没有安安静静的存在形式,无处不在又是无所的,无中心,事实又是处处皆中心。营销美学原则就是暂隐藏营销的主角--商品、服务和观念及其有关信息的主体性。暂时让消费者忘记置入式广告背后隐藏的功利性,而沉醉于对被置入物的欣赏中。然后不知不觉地,把他们引向营销的主体。引导的方式不是直接推销产品,而是像病毒入侵一样,通过物质诱惑、娱乐吸引、美学设置语境等等,设法激活消费者的购物潜意识;一般通过提供有价值(物质、娱乐、美学意义上的价值)的产品或服务,激发消费的潜在需求,诱导消费者心灵上的共鸣。将广告置入"情景场"。在这个置入过程中,作用于消费者的无意识和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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