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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律师据通报,2020年4月12日11时50分许,市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一男子在电厂路某小区将两人打伤。接警后,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经初查,郑某某因怀疑其妻姚某某与邻居杨某有情感纠葛,持锤子砸伤其妻姚某某和杨某后跳楼。
目前,郑某某、杨某死亡,姚某某在医院接受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对于已经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1、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
2、如果是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仍可以继续,变更被告为他的继承人即可;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尚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即可。
3、在民事赔偿方面,以犯罪嫌疑人的遗产进行民事赔偿。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也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